來源:中國交通新聞網
發布時間:2019-09-19 16:26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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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聯網+監管”是市場監管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。如果說源自工業文明的傳統監管是監管1.0,那么源自信息文明的“互聯網+監管”就是監管2.0。推廣“互聯網+監管”,是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一招。應當順勢而為,加強頂層設計,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加快推動交通運輸行業監管實現根本性變革。
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加快推動由單一部門監管向多方協同監管變革。傳統監管是“鐵路警察,各管一段”。隨著“互聯網+交通”蓬勃發展,交通運輸跨界融合的特點越來越明顯,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,僅網約車監管就涉及十幾個部門,單靠交通一家是很難管好的。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建立全國統一的監管數據平臺,有利于打破各地、各級、各部門監管信息橫向不連接、縱向不貫通造成的信息壁壘,推動跨層級、跨地域、跨系統、跨部門的協同監管,也有利于引導社會公眾積極參與交通治理,形成政府監管、社會監督等多方共治的局面。
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加快推動由事前準入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變革。傳統監管主要是管“入口”,嚴進寬管。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監管力量相對不足,若實現全程監管,一是成本太高,二是效果也未必好?;ヂ摼W的一個很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高效統籌并運用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大幅提高監管效率,節省監管成本,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騰出必要的人、財、物,助推政府監管由“嚴進寬管”向“寬進嚴管”轉變。
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加快推動由直接監管向依托平臺間接監管變革。互聯網業界流傳一個“721”法則,即一個超級公司會占據70%左右的市場份額,第二名占據20%左右,剩余的10%由幾家小公司分食。這一法則在交通運輸領域得到充分體現。這意味著海量的監管對象集中在幾個平臺之上,政府以有限的監管資源直接監管海量的監管對象,力難從心。與其抓數以億計的“點”,不如抓平臺這樣的“面”。只要為平臺戴上“緊箍”,使其既成為監管對象,也成為平臺用戶的監管者,便能有效提升監管質量。
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加快推動由線下監管向線上線下一體監管變革。傳統監管,是線下的、現場的、靜態的、單環節的監管。依托“互聯網+”監管,充分運用大數據、云計算、物聯網、視頻監控等新技術實施監管,加快構建全方位、全過程、立體化、實時性的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體系,就好比給監管裝上了“千里眼”“順風耳”,可以實現監管全程可視化、可留痕、可追溯,大幅提升監管效果。
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加快推動由經驗判斷監管向數據分析監管變革。傳統監管主要是依靠人的經驗進行判斷,數據量小,隨意性強。依托“互聯網+監管”,通過對大數據進行深度挖掘和關聯分析,可以減少監管的盲目性、隨意性,大幅提高監管的精準化、智能化水平,助推實現由人為監管向智能監管的重大轉變。